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科创板相关上市规则,2019年4月9日,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联合举办“科创板上市新规培训会”。来自私募机构、科技创新企业、律师事务所等近300人参加此次培训会。
会议由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副秘书长常慧莉主持,全国律师协会金融委副主任周旋律师致欢迎词。会议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西部负责人李立根担任讲师,从科创板设立背景与思路、板块定位和设计、差异化制度安排等方面对科创板上市规则进行详细解读,并与参会人员现场互动交流。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副秘书长常慧莉主持 全国律师协会金融委副主任周旋律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西部负责人李立根
此次培训会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培训,对科创板的最新动态、政策、规则等方面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助力深圳私募投资基金扶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