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12月25日,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主办,深圳市小额信贷协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协办的“光明新区支持私募基金发展优惠政策推介会”在深圳五洲宾馆召开。会上指出,对比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地以及深圳本地的优惠政策可看出,光明新区对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给出的纳税贡献奖励等多项政策非常优惠。
据介绍,深圳市光明新区于2007年8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拥有深圳最大的30平方公里连片未开发建设用地,有83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资源,绿地覆盖率高达53%。目前是深圳唯一的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 和“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 新区成立5年来,GDP年均保持25%左右的增速,增速连续5年位居全市各区之首;今年新区GDP总量预计超过500亿元,并将在“十二五”期末达到1000亿元;辖区企业总数达13000多家,上市企业从成立之初的4家增至23家,世界500强企业由3家增至11家。 目前,光明新区重点发展平板显示、高端电子信息、LED、生物、 新能源、 新材料、 互联网、文化创意等优势主导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
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高亮副局长介绍,在光明新区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除了享受深圳市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光明新区的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前两年按新区实得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后三年按新区实得部分的50%予以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中,其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P)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前两年按新区实得部分的80%予以奖励;后三年按新区实得部分的40%予以奖励;其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P)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新区实得部分的40%予以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前两年按新区 实得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新区实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另外,对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的高管,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对比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优惠政策,光明新区对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给出的纳税贡献奖励等多项政策非常优惠。